高雄市社會情緒學習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招生
一、辦理單位:
(一)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。
(二)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(以下簡稱臺師大)。
(三)開課單位:臺師大師資培育學院及進修推廣學院、高雄市河堤國小。
二、開班目的:
(一)本班主要針對108課綱精神與內涵、素養導向課程發展及「社會情緒學習」融入課程架構進行探討,以期提升教師課程規劃與設計能力。
(二)鼓勵教師投入「社會情緒學習」融入課程及教學活動/課
(二)取得學分後,須返校進行SEL課程或活動/課程推廣,並於115年12月25日前繳交成果(附件3)至河堤國小輔導處。
十、錄取名單公告:於115年6月17日(星期三)下午5時前,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(https://www.kh.edu.tw/)首頁之最新公告/電子公告處公告,並寄發報到須知至錄取學員個人電子郵件信箱。
十一、課程內容:如附件。
十二、授課師資:如附件。
十三、經費來源: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專款補助。
十四、其他:
(一)缺課時數不得超過規定時數始得發給學分證明書。
1、該科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且未逾缺課規定時數者,由臺師大發給學分證明書。
2、缺課(請假)時數最多6小時,超過者不發給學分證明及成績單。
3、學員到勤情形以簽到表為準,未簽到者以缺課論(簽到表送回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簽),故每次上課請務必簽到,以免因缺課太多而扣發學分證明書及成績單。
(二)進修教師需依規定報名,錄取後完成報到手續上課,非錄取名單內人員不得逕自前往旁聽、補課。
(三)所繳證件、資料如有偽造或不實者,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。
(四)本班學員錄取後,不得辦理保留。
(五)臺師大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。
(六)學員返校進行SEL課程或活動/課程推廣之繳交成果將擇優給予獎勵。
(七)其他未盡事宜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和臺師大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。
(八)業務承辦連絡方式:
1、聯絡電話:0915876917 方朱衣絹
2、電子信箱:ic610829@gmail.com
附件
輔導處 2026/06/02 ~ 2026/07/08